為促進楊浦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府規〔2022〕22號)、《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5-2026年)》(滬發改服務〔2024〕15號)和《楊浦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楊發改規范〔2023〕1號)中的有關規定,組織開展2025年度上海市第二批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以及2025年度楊浦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引導資金重點支持領域
引導資金重點支持領域為:
1、支持《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滬府辦發〔2021〕7號)、《服務業創新發展大綱(2017-2025 年)》(發改規劃〔2017〕1116號)和《關于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促進上海專業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滬發改產〔2024〕12號 )明確的重點領域服務業項目。
2、支持國家級服務業示范園區和上海市服務業創新發展示范區的重點服務業項目。
3、支持對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各類服務業園區的核心區域發展戰略、產業發展、功能定位等規劃編制。
二、申報條件
申報的項目需在支持范圍之內,同時項目單位及申報項目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類型:本次申報分成兩類進行,市級項目要求總投資1000萬元(含)以上; 區級項目要求總投資在500萬元(含)-1000萬元之間。項目總投資是指經評審小組委托的中介機構核定后的項目投資額。同一項目不得同時申報市級項目和區級項目。
2、項目單位須是在楊浦區依法設立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具有合理的經濟規模,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持有法人一證通(需具有電子簽章功能,關于法人一證通事項說明詳見附件5)。
3、項目單位2024年度凈資產必須為正。
4、申報項目原則上應是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開工建設的在建項目。
5、項目單位有引導資金支持但尚未驗收的項目,需待項目 通過驗收后再申報新的項目。項目單位存在驗收不通過的項目,自項目核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報新的項目。
6、項目單位可申報多個項目,但每個項目單位每年度最多 只能有一個項目獲得資金支持。
7、以下項目不予受理:一是規劃合同簽訂日期早于申報日期1年以上的規劃類項目;屬于城市規劃、土地規劃、環境評價和設計方案等規劃類項目。二是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圍和條件的項目等。
三、申報資料要求
項目單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四、申報程序
1、專家輔導會。計劃于2025年5月下旬,通過騰訊網絡或“釘釘會議”渠道,組織有關市級專家向申報企業免費宣講本年度服務業引導資金項目的政策要求、申報流程、申報關注點以及解答企業申報中的各類有關問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通過郵箱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請符合條件且有意申報的企業于2025年6月24日前將引導資金項目申請表及其它申請材料通過郵箱以PDF格式進行提交。區發改委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企業才可進行網上系統申報。
3、網上平臺填報,完成系統申報。請申請材料通過初審的企業于2025年7月1日—7月4日17點前,通過法人一證通在線登錄一網通辦門戶網站搜索“楊浦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選擇稅收征管關系所在區(楊浦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事項,網上填寫引導資金項目申請表,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資料(上傳的附件須為PDF格式,單個文件不超過50M,可上傳多個文件),系統自動生成申報書后加蓋電子簽章,完成系統申報。具體操作見《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單位申報操作手冊》。
4、區級評審。計劃于2025年7月上旬,組織開展區級專家評審會,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湘應企服為企業提供:政策解讀→企業評測→組織指導→短板補足→難題攻關→材料匯編→申報跟進→續展提醒等一站式企業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