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和獎勵管理辦法》(滬發改規范〔2023〕3號)和《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儲備庫建設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現開展閔行區2025年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儲備庫推薦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推薦納入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儲備庫的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圍繞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數字經濟核心產業范圍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其他重點領域(包括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由上海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十四五”規劃明確的重點領域),注冊在閔行區的工業企業或服務業企業;資產總額達到2億元或市值達到20億元,年度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或最近三年銷售收入平均復合增長率達到20%以上;在滬具有研發、銷售、結算等復合型總部功能,除本市外擁有兩個(含)以上分支機構或對外投資的企業。

2、主要產品或服務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和相關規劃重點領域,以及《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核心產業范圍。

3、年度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業企業為10%以上),或年度研發費用總額超過5000萬元,其中,在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占全部研發費用的比例不低于60%;年度研發人員占從業人員比例達到10%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業企業為20%以上),或年度研發人員總數達到100人以上。

4、在滬擁有主要產品或服務的核心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軟件著作權等15項以上,或創新藥、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改良型新藥、創新二類或三類醫療器械的產品注冊證書等。

5、已獲得以下認定之一并仍在有效期之內的優先: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國家和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上海市專利工作示范企業。

二、推薦程序

1、符合條件且有意愿申報的企業請于202541日(周二)1700前,將附件發送至郵箱:cyfzk@shmh.gov.cn,主題: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儲備庫+企業名稱。

2、區發展改革委將結合自薦情況,向市發展改革委報送推薦企業名單。

3、市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相關部門會商,確定進入創新型企業總部儲備庫企業,并開展有關調研排摸。

政策來源:上海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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