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本區現代服務業快速發展,根據《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滬府規〔2022〕22號)、《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5-2026年)》(滬發改服務〔2024〕15號)的相關要求,現就2025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要求
(一)支持范圍
根據《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附件1),市引導資金重點支持領域為:
1.支持《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滬府辦發〔2021〕7號)、《服務業創新發展大綱(2017-2025年)》(發改規劃〔2017〕1116號)和《關于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促進上海專業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滬發改產〔2024〕12號)明確的重點領域中的服務業項目。
2.支持國家級服務業示范園區和市服務業創新發展示范區的重點服務業項目。
3.支持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各類服務業園區的核心區域發展戰略、產業發展、功能定位等規劃編制。
(二)申報條件
1.項目單位須為在本市依法設立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具有合理的經濟規模,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持有法人一證通(需具有電子簽章功能)。
2.項目單位所申報的項目必須是在建項目。項目單位可申報多個項目,但每個項目單位每年度最多只能有一個項目獲得資金支持。
3.根據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分類支持的方式,本次申報項目總投資須為1000萬元(含)以上。
4.項目單位有引導資金支持但尚未驗收的項目,需待項目通過驗收后再申報新的項目。項目單位存在驗收不通過的項目,自項目核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報新的項目。
5.以下申報項目不予受理:
(1)規劃合同簽訂日期早于申報日期1年以上的規劃類項目;屬于城市規劃、土地規劃、環境評價和設計方案等規劃類項目。
(2)申報單位上年度凈資產為負。
(3)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圍和條件的項目等。
(三)支持方式
對重大示范項目,市級引導資金支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600萬元。其中,對需突破支持上限的我市重大功能性服務業項目,由評審小組研究確定支持金額。對重點項目,市級引導資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支持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對重大戰略研究和服務業園區規劃,市級引導資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過合同金額的20%。
對本區轉報且獲得市引導資金支持的重大示范項目和重點項目,原則上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給予區級配套資金支持。
關于申報資料的具體要求,按照《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5-2026年)》有關規定執行(詳見附件2)。
二、申報工作安排
(一)總體安排
區發展改革委常年受理項目申報和咨詢,并按照市引導資金評審小組辦公室年度工作時間要求,及時發布申報通知,按流程組織申報。項目單位需按照申報通知的時間要求,及時完成系統申報。最終受理結果以系統顯示為準。
(二)系統申報
請項目單位通過法人一證通在線登錄一網通辦門戶網站https://www.shanghai.gov.cn,檢索“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選擇稅收征管關系所在區,點擊“立即辦理”即可進入申報頁面,網上填寫引導資金項目申請表,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資料(上傳的附件須為PDF格式,單個文件不超過50M,可上傳多個文件),系統自動生成申報書后加蓋電子簽章,完成系統申報,本批次系統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28日24時。過時不予受理(以系統顯示時間為準,臨近截止時間系統擁堵,建議盡早提交)。
如遇系統操作問題,請聯系技術支持(電話:60801472)。
(三)申報培訓
擬定于2025年1月中旬舉辦申報培訓會議,對申報工作進行輔導及答疑咨詢,申報企業可提前將參與人員信息反饋至區發展改革委郵箱預約參加。
(四)區級評審
2025年3月上旬,區發展改革委組織開展區級專家評審,具體另行通知。
(五)轉報工作
經區政府同意后報市引導資金評審小組辦公室。
附件:
1.《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
2.《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5-2026年)》
虹口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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