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綱要(2021-2035年)》《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加快落實《上海市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滬府辦發〔2024〕7號),依據《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上海市青浦區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促進質量提升和標準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青市監規〔2024〕1號),以本區產業發展需求為導向,以促進本區企業知識產權制度建設和能力提升為核心,鼓勵和引導創新主體進一步構筑知識產權競爭優勢,推動知識產權工作與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深度融合,我局決定開展2024年度青浦區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在本區連續注冊時間滿3年,且在本區繳稅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申報青浦區專利工作示范單位的,應當是已被認定為青浦區專利工作試點的企事業單位。

3.已被認定為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和示范企業,或者已被上海市經信委認定為“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或“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或已被上海市知識產權局認定為“專利(工作)試點(示范)企業”的,不再申報。

4.存在未處理完畢的非正常專利申請或商標惡意注冊行為的企事業單位,不得申報。

二、申報條件(詳見附件3“評分標準”)

(一)專利工作試點單位申報條件

1.具備一定的專利工作基礎。具備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注重知識產權工作經費保障。設置知識產權管理職部門,配備知識產權專兼職工作人員。

2.持續開展知識產權創造,有效培育高價值發明專利,積極開展海外布局。

3.具備一定的專利運營能力。開展專利許可轉讓、知識產權金融、專利信息利用等專利運營工作,并取得一定實踐成效。

4.專利保護意識較強,近兩年內無行政和司法程序認定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5.單位和單位法定代表人近兩年無不良信用信息[經“信用中國(上海)”查詢的非公開版信用信息]。

(二)專利工作示范單位申報條件

1.應當已是經認定的青浦區專利工作試點單位。

2.專利管理機制完備。健全有助于專利轉化運用的工作機制、激勵制度、部門設置、人員配備和服務保障團隊,知識產權經費投入較高。

3.專利資源優質充裕。注重從戰略性、策略性統籌專利布局,擁有結構合理、數量充足的高價值發明專利和 PCT 國際專利申請。

4.專利轉化運用成效明顯。在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專利許可轉讓、知識產權金融、專利信息分析利用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5.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較強,近兩年內無行政和司法程序認定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6.單位和單位法定代表人近兩年無不良信用信息[經“信用中國(上海)”查詢的非公開版信用信息)]。

三、申報材料

1.青浦區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申請表(請見附件1)。

2.青浦區知識產權項目申報推薦表(請見附件2);

3.對照附件3“評分標準”所需提供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4.“信用中國(上海)”出具的申報單位、法人代表的信用信息查詢報告(非公開信息版)。

5.營業執照等申報主體資格證明的復印件。若營業執照主體信息與提供的專利、商標權利證明材料中的信息不一致,還需要提供企業名稱變更通知書等必要證明。

以上紙質材料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逐頁加蓋或加蓋騎縫章)。

四、申報時間

紙質材料申報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

請各申報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申報,逾期將不予受理。

五、扶持政策

根據《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上海市青浦區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促進質量提升和標準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青市監規〔2024〕1號)的規定,對被評定為青浦區專利工作試點和示范企事業單位的,分別給予20萬元和30萬元的扶持,每年評定青浦區專利工作試點和示范企事業單位分別不超過10家和5家。

六、聯系方式

書面材料受理地址:青浦區青松路162號1樓(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業務上海青浦受理窗口)

聯系人:徐老師、陳老師

電話:021-33868690;021-69733153

七、申報指南全文

《青浦區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申報指南(2024年版)》全文已公開發布,詳情請見鏈接:

https://www.shqp.gov.cn/cindu/sczwgk/ml/yw/20241230/1222993.html

附件:

1.青浦區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申請表。

2.青浦區知識產權項目申報推薦表。

3.2024年青浦區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認定評分標準。


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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