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評審小組關于印發〈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5-2026年)〉的通知》(滬發改服務〔2024〕15號)等文件要求,普陀區發改委即日起開始受理2025年度第一批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請。請有意愿申報且符合條件的單位,按照要求完成項目申報。具體申報要求如下:

一、申報依據

2025年度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相關工作,以《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府規〔2022〕22號)(附件1)、《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5-2026年)》(附件2)、《普陀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管理細則》(普發改產業〔2024〕9號)(附件3)等文件為依據。

二、項目申報

1、項目單位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①在本市依法設立的,且稅收征管關系在普陀區的法人、非法人組織;②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③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優先支持智能軟件、研發服務、科技金融、生命健康重點產業領域項目);④在獲得專項資金扶持后能夠接受事中事后管理。

2、申報項目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①符合引導資金重點支持領域,不存在按規定不予受理的情況(見附件2);②經核定的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含)以上;③必須是在建的項目;④項目單位有引導資金支持但尚未驗收的項目,需待項目通過驗收后再申報新的項目。此外,項目單位存在驗收不通過的項目,自項目核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報新的項目。

3、項目單位通過法人一證通在線登陸一網通辦門戶網站(見http://www.shanghai.gov.cn),選擇稅收征管關系所在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事項,網上填寫引導資金項目申請表,并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材料(上傳的附件需為PDF格式,單個文件不超過50M,可上傳多個文件,相關資料準備見附件2),系統自動生成申報書后加蓋電子簽章,完成系統申報。

三、申報受理要求

1、受理方式:采取“一網通辦”方式,區級評審前無需向區發改委提交紙質版申報材料。

2、受理時間:本批次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14日(周五)24:00,屆時申報系統將關閉。之后,區發改委將組織開展區級專家評審,做好初審轉報相關工作。

3、申請主體無需通過機構或個人代理申報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普陀區發改委委托第三方機構負責組織區級專家評審和項目管理,全過程不向申報單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機構或個人假借區發改委名義向申請主體收取費用的,均與區發改委無關。

政策來源:上海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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