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實施辦法》(滬科合(2021)21號)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取消奔達醫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23 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編號、撤銷年份及原因詳見附件。特此公告。
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指導小組

政策來源:上海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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