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浦東新區促進重點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浦府規〔2022〕5號),我委組織實施2024年度浦東新區促進集成電路和新一代通信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對象
征集對象為工商注冊、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財務制度健全的企業。其中,專題1、2、3、4、6、7為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做好2023年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發改高技〔2023〕287號文件的集成電路企業;專題5為新一代通信企業;專題8為半導體用零部件和材料企業;專題9為符合條件的獲得上海市級專項資金立項資助的企業。企業應在生產經營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二、征集渠道
項目征集采取網上征集的方式進行,申報單位需登錄浦東新區財政投入專項綜合服務平臺,在線申報并按要求提交相關附件材料。待后續發布申報通知,已征集項目無需重復填報。
三、征集條件
專題1、GZL-C01鼓勵產業鏈協同聯動—集成電路(購買IP)
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IP開發高端芯片產品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專題2、GZL-C02鼓勵產業鏈協同聯動—集成電路(首輪流片)
(1)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首次實現工程產品流片;集成電路制造企業承接以上首輪流片項目開展先進工藝制造服務。
(2)擁有產品的布圖登記證書或與之相關的發明專利。
專題3、GZL-C03鼓勵產業鏈協同聯動—集成電路(多項目晶圓(MPW))
(1)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開展多項目晶圓(MPW)項目;集成電路制造企業承接以上多項目晶圓(MPW)項目開展先進工藝制造服務。
(2)擁有產品的布圖登記證書或與之相關的發明專利。
專題4、GZL-C04支持首次示范推廣應用—集成電路
(1)在首輪流片后兩年內實現銷售;銷售發票開票時間須為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2)擁有產品的布圖登記證書或與之相關的發明專利。
專題5、GZL-C05支持首次示范推廣應用—新一代通信
(1)支持企業開展新一代通信技術關鍵元器件、模組、設備的產業化,相關產品實現銷售;銷售發票開票時間須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擁有產品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
專題6、GZL-C06支持首次示范推廣應用—集成電路(IP授權服務)
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開展IP產品授權服務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專題7、GZL-C07鼓勵產業鏈協同聯動—集成電路(EDA軟件購買)
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EDA設計工具軟件(含軟件升級費用)的集成電路企業。
專題8、GZL-C08支持首次示范推廣應用—半導體用零部件和材料
支持企業通過自主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實現功能或性能重大突破的半導體用零部件和材料,相關產品實現銷售;銷售發票開票時間須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擁有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
專題9、GZL-H01、GZL-H02配套支持-市戰新、市軟集
對獲得上海市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專項、上海市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專項、上海市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立項資助的集成電路和新一代通信項目進行配套。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項目驗收且市級扶持資金撥付到位的,給予一定配套獎勵。
注:同一項目、產品已經獲得國家、上海市和區級其他財政資金資助的,不再予以支持;根據項目情況,擇優資助。
四、征集方式
1、項目征集采取網上征集的方式進行,征集單位需登錄浦東新區財政投入專項綜合服務平臺(平臺網址: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在線征集并按要求提交相關附件材料。網上征集的受理時間為2024年10月19日10時至2024年11月1日16時。2024年11月1日16時起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征集。
五、征集材料
網上填報,上傳材料均需原件掃描件(見“附件1-9”)。在線提交的電子材料須為PDF格式,單個文件不超過10M,可提交多個文件。
政策來源:上海浦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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