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23117號)、《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實施指南》、《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方案》(浦府辦〔20244號)、《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資金管理辦法》(浦科經委〔202428號)等相關文件,我委組織實施2024年度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專項(核心業務上云用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聚焦生物醫藥、高端裝備零部件、電子信息設備三大細分行業;且工商注冊、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
二、申報渠道
浦東新區各片區管理局(管委會)、鎮受理申報并進行審核推薦。

三、支持方向

核心業務“上云用云”:是指企業采取按需付費、以租代買、服務租賃等模式,使用云平臺提供的計算、存儲、數據庫等信息技術基礎設施,以及采用研發設計、經營管理、生產管控、售后服務等云化核心業務系統,實現業務在線協同,促進降本提質增效。
核心業務“上云用云”形式: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等。
企業核心業務“上云用云”服務有效期需在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內,按照2萬元/年給予補貼,不足一年的按照實際服務月份進行補貼。
四、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已通過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https://www.edtsp.com)備案的試點企業。
2.對已獲得中央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重復支持,已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財政支持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企業〔2022〕22號)中改造試點的中小企業不重復支持。
申報單位應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五、申報方式
1.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申報單位需登錄浦東新區財政投入專項綜合服務平臺(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在線申報并按要求提交相關附件材料。網上申報的受理時間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8日17時。臨近截止時間系統擁堵,建議盡早提交,過期不予受理。
2.各片區管理局、鎮按照要求對網上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形成審核意見,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將審核合格的項目清單及推薦意見報送至浦東新區投資促進中心(學林路36弄13號樓4樓)。
六、申報材料
1.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核心業務“上云用云”項目申請表(附件1);
2.申報單位營業執照;
3.核心業務“上云用云”財務證明資料(合同、發票和付款憑證等)或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自建私有云證明材料(附件2);
4.承諾書(附件3);
5.其他佐證性材料;
6.片區管理局(管委會)、鎮政策受理聯系人(附件4)。
政策來源:上海浦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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