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金山區關于深化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文件精神,依據《金山區關于支持重點產業用房的實施細則》規定,現開展2024年重點產業(新型顯示、無人機、纖維產業)用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在金山區依法登記注冊并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原則上為新引進新型顯示產業、無人機產業和纖維產業領域的優質制造業、生產性服務業或總部類企業,優先支持規劃區域范圍內企業。
租賃、首次購建自用經營用房的時間為2022年5月26日——2023年12月31日。
二、支持標準和方式
租賃自用經營用房的,三年內按照租金的30%給予補貼,單年度最高補貼50萬元。
首次購建自用經營用房的,按購建費用的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200萬元。詳見實施細則(附件1)。
三、申報流程
1.申報時間:2024年6月24日至7月23日
2.申報流程:
(1)符合申報條件的相關單位,應在申報時間內向所在鎮(園區)遞交申報材料并在金山企業服務云上完成申報。
(2)各鎮(園區)對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格、申報材料等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出具推薦意見后報送區經委。
(3)區經委對申報的項目組織評審等工作。
四、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2);
2.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附件3);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立項批準文件;
5.根據支持類別分別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購建自用經營用房:土地出讓合同(新增用地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核驗意見函(新增用地項目)、購房合同(購買廠房)、不動產證明(購買廠房)、專項審計報告等;
(2)租賃自用經營用房:租賃協議、租金支付憑據(發票及銀行回單)等。
以上申報材料通過“書面紙質+電子版”形式報送,書面紙質材料一式四份雙面打印裝訂成冊,區經委、區財政局、鎮(園區)、申報單位各一份。電子版在金山企業服務云進行上傳填報,并將材料壓縮包遞交所屬鎮(園區)。
政策來源:上海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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