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要求,現就2024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上海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組織實施
各企業于6月26日前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進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后,在線導出并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見附件2),并于6月28日前報送至閔行區企業服務中心。紙質材料(僅提交在線打印的申請表,佐證材料不提交)左側兩個訂書釘裝訂,須簽章(封面、騎縫、真實性處蓋公章,真實性處法人簽字)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
未完成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
政策來源:上海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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