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松江區關于加快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策源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滬松府規〔2023〕1號)文件精神,鼓勵批發零售企業不斷做大做強,區經委啟動了2024年度松江區促進商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商貿企業(批發零售企業)規模化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專項資金的支持對象需符合如下條件:
(一)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
(二)申報企業為在松江區注冊且稅收落地、財務制度健全的批發、零售納統企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屬于批發業(F51)、零售業(F52);
(三)申報企業治理結構完善,財務制度健全,信用記錄良好,申報之日起前三年內經營過程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發生重大環保、安全事故,未受到過重大處罰。

二、支持標準
(一)規模獎勵:對銷售規模首次達到30億元、60億元、120億元的批發零售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首次達到是指2023年及之前年度銷售額未達到過,且2023年為歷史首次)。
(二)增速獎勵:對銷售規模達到30億元以上的批發零售企業,商品銷售收入同比上一年度增速達到10%以上的,給予10萬元獎勵。
規模和增速獎勵原則上不予同時享受。

三、申報材料
符合條件的企業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以下材料:
1. 松江區促進商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商貿企業(批發零售企業)規模化發展項目申請表(加蓋公章);
2. 松江區產業專項扶持項目街鎮(開發區)初審意見表(由所在街、鎮或開發區出具);
3.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4. 企業2023年審計報告;
5. 企業2023年完稅證明;
6. 企業信用報告。
四、申報流程
該項目采用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相結合的方式。
(1)網上申報。申報企業用法人一證通登陸松江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監管平臺
,按要求填寫信息并上傳所有附件材料。之后經街鎮(經開區)審核通過后報區經委。
(2)書面申報。申報企業網上成功提交所有項目申報材料,且所在街鎮(經開區)審核同意推薦并出具《初審意見表》(需簽字蓋章)后,申報企業在項目規定申報時間內將完整的紙質版申報材料報送至區經委市場管理科。紙質材料一式二份,需按上述申報材料順序膠裝成冊,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申報單位必須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和完整,實事求是,不得虛假申報和多頭申報。

五、申報時間
2024年4月22日——5月10日
政策來源:上海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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