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嘉定區城市數字化轉型工作安排,開展2023年嘉定區城市數字化轉型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支持在嘉定區區經濟、生活、治理等領域數字化轉型相關數字底座建設、技術研發創新、應用場景示范、高質量產品開發、平臺建設、相關資質認證等項目。經濟領域重點支持圍繞數字新基建、智能網聯、智能傳感器及物聯網、工業互聯網、在線新經濟、數字農業等領域;生活領域重點支持交通出行、數字健康、數字無障礙、數字文旅、數字體育、數字教育、15分鐘生活圈等領域;治理領域重點支持數字服務、數字治理、公共安全等領域。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是在本區依法設立的單位,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財務制度健全,具有承擔項目建設開發、應用推廣、提供專業服務的相應能力。
2、項目申報單位為項目的建設者及產權擁有者。
3、申報項目一般為2021年1月1日(含)之后啟動建設并實施完成的項目,條件成熟的待建或在建項目也可申報。
4、申報單位需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三年之內無重大行政處罰記錄,未進入市級或區級信用黑名單。
5、原則上已獲得其他區級財政性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可申報本項目。
6、同一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不支持聯合申報。
三、申報方式
1、本次項目申報采用線下申報方式,申報時間為2023年10月18日-10月25日,逾期提交材料將不予受理。
2、項目材料使用A4紙雙面打印,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采用膠裝裝訂的方式裝訂成冊,一式四份報送至受理地址。所有申報材料恕不退還。
四、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附件1);
2、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需加蓋企業公章);
3、B類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1、2022年度審計報告(含附注及經審計的會計報表);
4、項目實施和完成情況報告(如:設計方案、測試報告、試運行報告、用戶手冊、驗收文檔、銷售合同等);
5、項目合同(如有多個實施合同,請附合同清單);
6、B類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針對本申報項目的財務決算和專項審計報告;
7、提供企業“專用信用報告”
8、其他可以輔助說明項目情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與項目相關的證書、專利、軟件測試報告,企業相關資質認定的證明材料等);
9、申報項目真實性承諾書。
五、申報時間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政策來源:上海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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