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實施《閔行區關于加強人才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閔委發〔2022〕15號),培育一批重點產業發展所需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提升閔行城區能級和核心競爭力,使閔行成為高端人才高度集聚、人才環境全面優化、創新創業空前活躍、新興產業快速發展的國際化人才高地,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春申金字塔人才(領軍項目)(原閔行領軍人才)的選拔工作。選拔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及范圍
在閔行區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中工作和創業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單位稅務登記和注冊地均須在閔行),近2年內在上海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符合下列條件的,可提出申報:
(一)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注重發現和選拔優秀青年專業技術人才。
(二)符合“品德素質優秀、專業貢獻重大、團隊效應突出、引領作用顯著、發展潛力較大”的基本條件。
1.品德素質優秀:具有堅定的政治品德、優秀的學術道德、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2.專業貢獻重大:在相關領域已取得較突出的創新成果,為閔行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
3.團隊效應突出:具有一支結構合理、創新創造能力較強的專業團隊,團隊核心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歲以下成員一般不少于2人。4.引領作用顯著:能夠在閔行區、全市乃至全國范圍內引領本專業、本學科、本領域的發展方向,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領作用。
5.發展潛力較大:本人在相關領域顯示出明顯的創新能力、研發優勢和發展潛力,團隊成員具有較大發展潛力。
“創業組”采取“面上選拔”與“以賽代評”兩種選拔模式。其中申報“創業組”“面上選拔”的人才,還需符合如下條件:
1.為非公企業(注冊地及經營地均在閔行區)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或者最大自然人股東(企業成立時),本人持股比例一般不少于30% 。風險投資比重較大的,本人持股比例可適當放寬;
2.所創辦企業符合閔行產業發展方向,市場前景廣闊,經營業績顯著,社會貢獻較大,在本領域具有廣泛的認可度;
3.所創辦企業一般成立3年以上,8年以下(信息技術和生物醫藥企業可適當放寬至3年以上,10年以下),并在同類企業中達到中等以上規模,年納稅額(僅統計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在區同類企業中居領先水平;為社會提供相當的就業崗位(企業繳納社保人數不得低于20人);4.所創辦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或產品,有較高的科技含量,組建結構合理、運轉高效的創業團隊,重點關注“獨角獸”和“瞪羚”企業;
5.1家企業中滿足“創業組”申報條件的人員具有唯一性,已有人員經“創業組”選拔入選領軍人才的企業不得推薦他人再次參加該組選拔。“創業組”“以賽代評”選拔模式主要指參加上一年度“海聚英才創新創業大賽”并進入復賽階段,但未能最終入選“東方英才”計劃的人員按比賽分數由高至低排序,給予一定額度入選“創業組”。申報“經營管理組”選拔的人才,還需符合如下條件:
1.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地及經營地均在閔行區)的中方第一負責人或內資企業負責人(董事長或總經理);
2.企業符合閔行產業發展方向,市場前景廣闊,經營業績顯著,社會貢獻較大,在本領域具有廣泛的認可度;
3.企業一般成立5年以上,并在同類企業中達到中等以上規模,年納稅額(僅統計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在區同類企業中居領先水平;為社會提供相當的就業崗位(企業繳納社保人數不得低于20人);
4.1家企業中滿足“經營管理組”申報條件的人員具有唯一性,已有人員經“經營管理組”選拔入選領軍人才的企業不得推薦他人再次參加該組選拔。
(三)下列人員不在申報范圍
1.已入選上海領軍人才培養計劃等市級及以上人才計劃的人員;已入選過2次閔行領軍人才培養計劃的人員;
2.擔任處級及以上領導職務,且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企事業單位領導(區管干部);
3.近2年連續申報未入選,在本年度內無新的重大專業成果的人員;
4.區教育系統單位中,未曾入選“領航人才”的人員;區衛生系統單位中,未曾入選“領航人才”或“學科帶頭人”的人員。
二、選拔原則
2023年春申金字塔人才(領軍項目)選拔推薦共設立“宣傳文化教育”“衛生”“高端裝備(智能制造、航空航天、船舶等)”“信息技術(集成電路、軟件等)”“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綠色低碳與新材料”“生產性服務業”“創業”“經營管理”等十個組別。選拔工作應堅持把人才作為第一資源,聚焦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建設和“大零號灣”科技創新策源功能區建設,以聚焦重點、服務發展,突出一線、團隊優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為原則,深入實施春申金字塔人才(領軍項目)培養計劃。
(一)聚焦重點,服務發展
聚焦科技創新和創業、科技成果轉化,重點關注閔行區“4+4”產業發展導向,圍繞高端裝備、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生物醫藥等產業以及國際商貿、現代金融、文化創意和科技服務等為代表的現代服務業,開展春申金字塔人才(領軍項目)的選拔工作。
(二)突出一線,團隊優先
以在科研、生產等專業技術一線崗位上創造優異成績的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為選拔重點。對項目有益于虹橋國際開放樞紐核心功能承載區和“大零號灣”科技創新策源功能區建設,人才梯隊建設良好的團隊帶頭人,要優先列入春申金字塔人才(領軍項目)培養計劃。
(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及時公開選拔工作信息,嚴格規范選拔工作程序,切實加強選拔過程監督,充分發揮專家評審、數據核實比對等評價方式的作用,確保選拔結果的權威性和公正性。
三、申報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用人單位申報(8月31日前完成)
1.申報人須由與之建立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用人單位進行申報(以社保繳納關系為準),從事兼職的專業技術業績可作為申報材料,經兼職單位確認后一并提交用人單位。符合申報條件的優秀人才,也可由本專業2名及以上專家聯名舉薦或通過政府社團管理部門登記的合法團體填寫舉薦表(見附件5)。舉薦專家應為本領域兩院院士、國家突出貢獻專家、“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及上海領軍人才,每位專家當年可舉薦1人,每個社會團體當年可舉薦2人。
2.各用人單位嚴格按照春申金字塔人才(領軍項目)選拔條件,在單位內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包括專家或社會團體舉薦對象)進行評價,擇優確定該單位的推薦人選,結果需在單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各用人單位確定申報的推薦人選,登錄“閔行區人民政府”網站或“樂業閔行”等微信公眾號,下載填寫并打印《春申金字塔人才(領軍項目)人選推薦表(2023版)》(1式1份)、下載填寫《春申金字塔人才(領軍項目)人選推薦基本信息表(2023版)》(只需電子檔),連同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1份,具體材料清單與格式要求見附件1),由用人單位蓋章后在8月31日前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企業注冊所在街鎮或園區受理點(見附件2)。報送前,單位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非公企業的申報名額原則上不超過2人(需排序),且相同或相近專業只能推薦1人。同一人選請勿多頭申報。
(二)推薦單位受理推薦(9月11日前完成)
1.上級主管部門、企業注冊所在街鎮及園區作為本次選拔的推薦單位,對收到的申報材料要嚴格把關,認真篩選,提出本部門、本街鎮或本園區的推薦人選,并于9月11日前完成向區人社局的推薦和材料報送。
2.央企、國企、市屬企業等單位的推薦名額原則上不超過2人(需排序),且相同或相近專業只能推薦1人。于9月11日前直接向區人社局推薦。
(三)部門初審(9月18日前完成)
區人社局對所有推薦材料分組匯總,并會同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組推薦人選進行初審。
(四)專家評審(10月17日前完成)
區人社局組織專家對通過初審的人選進行兩階段的評審,確定初步人選。
(五)批準確定(11月)
審定的初步人選及其業績材料提交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確定擬入選名單。擬入選名單在“閔行區人民政府”網站等有關媒體公示,進一步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公示結束,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2023年春申金字塔人才(領軍項目)培養計劃名單,由區委、區政府頒發證書。
四、工作要求
各鎮、街道,各部委辦局、各園區、各有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要按照《閔行區關于加強人才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緊密對接上海“四大品牌”建設,圍繞閔行區“4+4”產業發展導向,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加強宣傳發動力度,廣泛發動,鼓勵高端裝備、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和現代服務業等行業領域的優秀高層次人才積極踴躍地參加春申金字塔人才(領軍項目)申報工作。
(一)加大宣傳發動力度
對標桿性的企業,要定點宣傳、主動發現人才,爭取將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杰出貢獻、發揮引領作用的優秀人才納入視野。
(二)健全評價機制
各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健全評價機制,改進評價方式,應用研究及技術開發人才突出市場評價,哲學社會科學人才強調社會評價。
(三)加強審核把關
各受理點要會同用人單位加強申報信息的審核,特別是對教育經歷、工作經歷、加入黨派情況、重要學術和科技成果等進行嚴格核對,確保信息準確、表述清楚、符合規定。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申報資格。特此通知。
政策來源:上海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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