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上海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根據《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經信規范〔2019〕9號),現就開展2023年度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和內容
符合2023年度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詳見附件1)的支持領域。
二、申報方式和要求
(一)網上申報
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陸“一網通辦”總門戶(http://www.shanghai.gov.cn)(如尚未注冊賬號,請先轉入“一網通辦”注冊賬號頁面完成注冊),進入“市級支持資金申請一件事”(https://zwdt.sh.gov.cn/smzy/shell_pc/personal/special-funds-index),選擇“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相關項目,進行在線填報、提交相關電子材料,并保存下載相應申請表。
(二)申報材料要求
在線提交的電子材料須為PDF格式,單個文件不超過5M,可提交多個文件。
(三)特別說明
已申報其他市級專項資金項目者應主動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復申報不予受理。已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不得再重復申請資助。申報單位在登錄時需關聯法人一證通,在提交項目申報表及相關附件時需加蓋電子簽章(詳見附件2)。
三、受理申請
(一)中小微企業“首貸戶”貸款貼息項目、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信用貸款貼息項目
網絡填報受理時間:項目單位申報為2023年7月3日-7月28日。
(二)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項目
支持中小企業開展業務數字化方向網絡填報受理時間:項目單位申報為7月3日-7月21日;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審核截至7月28日。
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開展數字化診斷評估網絡填報受理時間:項目單位申報為9月18日-10月7日;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審核截至10月13日。
(三)中小企業創新項目
網絡填報受理時間:項目單位申報為7月3日-7月21日;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審核截至7月28日。
(四)技術支持電話:60801111轉2。

附件?1

2023 年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中小微企業“首貸戶”貸款貼息項目

根據《上海市助行業強主體穩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滬府規〔2022〕12 號) 第十五條,實施中小微企業“首貸戶”貸款貼息?貼費。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信用貸款貼息項目

為支持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更好發展,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無抵押信用貸款(含知識產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給予一定比例的貼息。

(三)?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項目

1.支持中小企業開展業務數字化。集聚一批面向中小企業的?數字化服務商,?打造一批“小快輕準”的數字化系統解決方案?和產品,?通過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賦能中小企業,?推動中小企?業研發設計、生產加工、經營管理、銷售服務等業務環節數字?化,幫助本市中小企業降本增效。

2.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開展數字化診斷評估。結合《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測評指標》等標準規范,面向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數字化診斷評估,支持數字化服務商與中小企業開展合作,評估數字化基礎水平和企業經營管理現狀,構建評估指標數據管理機制,支撐轉型需求分析和轉型成效評估。

(四)?中小企業創新項目

支持本市初創期中小企業提升研發強度,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優先支持“3+6”新型產業體系、新賽?道產業和未來產業的企業,優先支持因高投入研發而未實現盈利?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和方式

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支持方式和額度按照?《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一)?中小微企業“首貸戶”貸款貼息項目

獲得2022年四季度“首貸戶”普惠貸款貼息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上海市內依法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微企業。

企業劃型標準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執行。

2.2022年9月30日前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從未有過貸款?業務(含票據貼現) 記錄。

3.2022年四季度期間從上海市轄內商業銀行首次獲得通過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鸸芾碇行膿5钠栈葙J款。

同一筆貸款只能享受一次市級財政性資金支持的貼息政策,?已獲得其他市級財政性資金支持的貸款,不再予以貼息。

本貼息項目對符合貼息條件的企業給予2%的貼息,貼息期限?一年,每家企業貼息金額最高20萬元。本貼息項目由提供首次普?惠貸款的商業銀行代為申報,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管理中心對商業銀行代為申報的企業是否符合貼息要求、貼息金?額是否符合貼息標準進行審核。商業銀行在獲得貼息資金后一個?月內返還相關中小微企業,同時提供相關資金支付憑證。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信用貸款貼息項目

對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上年?度(2022 年度)發放貸款期限在 9 個月及以上的無抵押信用貸款

(含知識產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按照不超過 2022 年貸款實際?產生利息的?30%予以貼息,每家企業貼息金額最高 30 萬元。

同一筆貸款只能享受一次市級財政性資金支持的貼息政策,?已獲得其他市級財政性資金支持的貸款,不再予以貼息。

項目由提供無抵押信用貸款(含知識產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的商業銀行代為申報,?銀行在獲得貼息資金后返還相關?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三)?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項目

1.支持中小企業開展業務數字化。對?2022 年 10 月至 2023?年?6 月本市中小企業與數字化服務商簽訂的服務合同金額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服務合同金額不高于 100 萬元),按照不超過?合同金額?30%的比例予以支持。服務合同、服務費用支付憑據?及發票等相關證明材料需經第三方機構審核查驗。數字化服務?商收到補貼資金后返還相關中小企業。

2.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開展數字化診斷評估。對數字化診斷評?估機構面向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023 年 1-9 月開展的數字化診斷評估進行獎勵,獎勵標準按?照每家企業?2.5 萬元計算,每個數字化服務廠商最高獎補不超?過?300 萬元。

(四)?中小企業創新項目

按照不超過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的?30%予以獎勵,研發費用以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所認定的“研發費用允許扣除的研發費用合計”為準。單個企業獎勵不超過 100 萬元。

三、?申報條件

申報專項資金項目的中小微企業必須符合《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中小微企業標準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執行。

(一)?中小微企業“首貸戶”貸款貼息項目

申報專項資金項目的中小微企業必須符合《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中小微企業標準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執行。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信用貸款貼息項目

申報專項資金項目的中小企業必須符合《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中小企業標準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執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按照《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三)?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項目

1.支持中小企業開展業務數字化

中小企業數字化服務商申報條件:?申報單位必須是在本市依?法設立的單位(分支機構除外) ,具有相應的數字化服務能力;?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狀況良好、經營穩定且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申報單位數字化產品或服務應適合中小企業發展需求,具?備核心競爭優勢,具有較好的應用效益和較高的市場成熟度;?申?報單位上年度服務中小企業數量不少于?1000 家。

2.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開展數字化診斷評估

申報單位需入圍2023 年上海市制造業企業數字化診斷服?務商名錄,具有數字化診斷評估能力;2023 年 1-9 月面向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的數?字化診斷評估不少于?10 家。

(四)?中小企業創新項目

1.本市進入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的創新型中小企業;

2.于2020年1月1日后注冊成立;

3.?已盈利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與營業收入的比重超過20%,或未盈利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超過1000萬元;

4.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優先支持已獲得?Ⅰ類知識產權的企業。
政策來源:上海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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