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綱要(2021-2035年)》,推進我區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根據《長寧區促進質量提升、品牌發展、知識產權運用的實施辦法》(長市監規[2021]1號)相關內容,即日起,啟動2023年長寧區專利工作重點培育單位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工商稅務注冊登記在長寧區兩年以上,誠信記錄良好的企事業單位;
2、不再申報的對象:經市知識產權局認定為“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和示范單位”的,或經區知識產權局認定為“長寧區知識產權重點培育企業”的,或曾享受過本政策的。
二、申報條件 ?
1、近三年無行政和司法程序認定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2、無非正常專利申請或非正常專利申請處置完畢的;
3、研發人員不低于職工總數的10%,近三年年均科研投入經費不低于年銷售額的2%; 4、擁有有效發明專利2件及以上;
5、授權發明專利實施率不低于50%,專利許可、轉讓及專利產品銷售收入占當年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6、管理人員及科技人員的知識產權業務培訓率達到60%;
7、有較好的經營管理團隊,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專利工作管理機制完善,并有專人負責專利工作;
注:成立滿兩年,不滿三年的,按照實際年份計算。
三、申報材料
1、知識產權扶持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開戶行許可證復印件;
3、長寧區專利工作重點培育單位申請表(附件2);
4、近三年財務報表,以及近三年研發費用專項審計或研發費加計扣除相關證明材料(成立滿一年,不滿三年的,按照實際年份提交);
5、知識產權清單,以及專利和商標證書復印件;
6、專利和商標實施轉化相關證明材料;
7、上年度知識產權工作總結、知識產權工作管理制度等相關文件;
8、知識產權工作宣傳和培訓相關證明材料;
9、其他長寧區專利工作重點培育單位申請表中涉及的相關工作證明材料。
?四、材料提交
1、所有紙質材料(含申請表與附件材料)雙面打印,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并裝訂成冊后報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
2、經區報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受理初審后,組織專家評審,申報單位進行答辯。
五、政策內容
?經認定的長寧區專利工作重點培育單位,給予扶持資金10萬元
?六、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政策來源:上海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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