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長寧區中小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依據《長寧區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實施辦法》(長商務規[2020]6號)的相關文件精神,區商務委將啟動2023年度長寧區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相關政策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在長寧區依法設立、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的中小企業以及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分支機構除外)。1.支持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支持本區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申報要求:2022年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企業。2.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建設。(1)支持本區新認定的市級技術中心的企業;(2)支持本區新認定的國家級技術中心的企業。申報要求:2022年新認定的市級技術中心、國家級技術中心的企業。3.支持境內外上市。(1)支持在國內外證券交易市場上市的企業(包括國內A股市場的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及境外香港主板、納斯達克、紐交所、倫交所主板、法蘭克福證交所);(2)支持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并進入精選層的企業;(3)支持新引進的在國內外證券交易市場上市的企業。申報要求: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上市的企業。(新引進境內外上市企業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落地長寧)4.支持自主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1)引進技術吸收與創新:鼓勵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合作開發、技術轉移等多種形式,破解產業發展的瓶頸問題,提升集成創新和自主創新能力,增強產業競爭力。(2)總集成總承包:支持企業在研發設計、供應鏈管理、檢驗檢測、節能環保、專業維修、信息化服務等領域,開展的體現集成創新能力的總集成總承包服務。(3)企業技術改造:鼓勵企業采用先進適用技術、工藝、設備、材料和管理手段等提升產業發展的質量、效益。(4)產學研的項目:支持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開展聯合攻關,解決產業鏈關鍵環節和瓶頸問題。申報要求:(1)項目投資總額不低于500萬元(不含土建),其中:產學研項目與本市高校或科研院所簽訂的研發合同金額不低于50萬元;(2)項目為在建或擬建項目,在建項目已投資部分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且在2023年開始,2024年底前完成。5.支持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支持本區企業向“專精特新”化發展。申報要求:(1)通用條件:①工商、稅務關系注冊在本區且持續經營2年(含)以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②企業上一年度納稅總額達到10萬元(含)以上;③符合“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項標準至少一項;④符合長寧區“十四五”期間產業發展導向目錄的相關要求;⑤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2)專項標準:①專業化。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全部營業收入的60%及以上,在行業細分領域內處于全市前十位或全國前三十位;近三年營業收入的平均增長率達到5%及以上,上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1000萬元。②精細化。擁有在有效期內的發明專利1項以上(含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或軟件著作權3項以上(含3項)。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③特色化。近2年內主持或者參與制(修)訂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企業擁有自主品牌,或獲得區級(含)以上質量獎、質量標桿企業等。④新穎化。符合“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發展特征,具有一定規模的估值和融資吸引力,近2年內新增股權融資額(實繳)累計超過1000萬元。6.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支持本區企業建立和發展企業技術中心項目。申報要求:(1)企業上年度銷售(營業)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2)企業上年度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200萬元,且占上一年度銷售(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建筑、航空等行業不低于1%;(3)企業擁有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300萬元;(4)企業專職科研人員不低于25人;(5)前三個年度內,企業獲取的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的知識產權不少于6件。1.在長寧區依法設立、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的中小企業以及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分支機構除外);(1)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復印件加蓋公章)(申報市級“專精特新”、國家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境內外上市的,此材料放入裝訂材料,同時額外單獨提交2份;申報區級“專精特新”、區級企業技術中心、支持自主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的,此材料直接放入裝訂材料);(3)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出具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詢報告”和“法人信用信息查詢報告”(加蓋公章);(4)上一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當年度稅控財務報表,新設單位提供當年度稅控財務報表(復印件加蓋公章);(5)銀行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申報市級“專精特新”、國家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境內外上市的,此材料放入裝訂材料,同時額外單獨提交2份;申報區級“專精特新”、區級企業技術中心、支持自主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的,此材料直接放入裝訂材料);(1)支持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企業:①長寧區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此表單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單獨提交,無需放入裝訂材料);②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于公布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的通知的復印件;③企業信息表。(2)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新認定的國家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①長寧區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此表單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單獨提交,無需放入裝訂材料);②認定為市級技術中心、國家級技術中心的證明材料復印件;③企業信息表。(3)支持境內外上市:①長寧區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此表單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單獨提交,無需放入裝訂材料);②企業上市、掛牌的批準文件復印件;③企業信息表。(4)支持自主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①長寧區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項目申請表(企業自主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項目專題)(法人簽字、加蓋公章);②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模版在線下載)(加蓋公章);③申報總集成總承包項目的提供《總包合同》,申報產學研項目的提供《產學研合同》;④其他與項目相關的證明(已發生的費用憑證復印件、匯總清單,項目相關的有效期內的專利技術,國家重點新產品證書,省部級新產品鑒定證書,項目貸款合同)。(5)支持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申報區級“專精特新”企業:①長寧區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項目申請表(支持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支持舉辦有影響力的活動)(加蓋公章);②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有關證書和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6)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申報區級企業技術中心:①長寧區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項目申請表(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加蓋公章);②長寧區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材料(加蓋公章);③企業對報送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諾(加蓋公章);④研發設備詳細臺賬、合同、發票復印件(加蓋公章);⑤其他相關的證明(技術人員材料、有效期內的專利技術、獲獎材料、獲得市級、區級立項項目材料、國家重點新產品證書,省部級新產品鑒定證書等)。由長寧區現代服務業促進中心組織開展申報及項目管理。本次申報采取網上申報。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9日,開展集中網上申報,請各單位在線填寫申請表(填寫完畢可自動生成上傳),并根據申報材料清單及要求對紙質資料進行整理蓋章,清晰掃描為電子版后一一對應上傳至規定條目。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3日(逾期不受理),開展網上審核。審核過程中發現問題,將通過電話方式通知企業及時補正。審核通過后,將通知企業在線導出申請表,打印紙質版后簽字蓋章,連同裝訂成冊的其余材料一同遞交。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28日;申報地址:婁山關路35號大虹橋營商服務中心一樓2號窗口(逾期不受理)。(1)紙質申報材料一份,采用A4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并于左側裝訂成冊(采用普通膠粘裝訂方式)加蓋騎縫章;(2)申報單位需現場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不接受快遞、郵寄等方式;(3)確保承諾紙質申報材料和提交的最終稿電子版內容完全一致。紙質申報材料與電子版內容不一致的,不得進入專家評審環節。(申報材料不退還)由長寧區現代服務業促進中心、長寧區商務委員會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結果經審定后向社會公布。1.支持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中的市級“專精特新”、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建設中的國家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支持境內外上市經審核、公示準予扶持后,一次性予以撥付扶持資金。2.支持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中的區級“專精特新”、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建設中的區級企業技術中心經評審、公示準予立項扶持后,一次性予以撥付扶持資金。本區對已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每三年復核一次(復核標準參照認定方案執行),對復核不通過的企業將取消區級“專精特新”企業資格。3.支持自主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經評審、公示準予立項后,分兩次撥付扶持資金。首次撥付比例為擬扶持總額的50%,剩余50%尾款在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予以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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