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現就2023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上海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組織實施

請有意向申報的企業于4月30日前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后,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一份,見附件2),并于5月5日前報送至所在街鎮(嘉定工業區產業服務部,匯源路200號712室)。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

企業需同時填寫《2023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1),并將電子版發送至602963043@qq.com。

未完成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

三、工作要求

對符合簡單更名要求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請各企業參照《關于組織開展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簡單更名審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時報送更名申請材料。
政策來源:上海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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