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識產權保護日益精細化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關注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策略。然而,面對多個相似產品設計時,是否可以將它們合并提交為一件申請?這種被稱為“合案申請”的方式,既能節省成本,又可能提升審查效率,但同時也伴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那么,外觀專利合案申請究竟適用于哪些情形?又該如何規避潛在問題?本文將結合2025年最新實務操作與典型案例,系統解析這一專業議題。

根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外觀設計專利的合案申請需滿足“同一類別”和“成套出售或使用”兩個核心條件。所謂“同一類別”,指的是產品屬于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中的同一小類;而“成套出售或使用”則強調多個設計在市場銷售或實際使用中具有不可分割的整體性。例如,一套包含茶壺、茶杯和茶托的茶具,雖然各部件功能不同,但在消費場景中通常作為整體銷售和使用,因此符合合案申請的條件。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審查實踐中進一步細化了“成套性”的判斷標準,強調不僅要看外觀風格的一致性,還需考察產品在功能、用途及消費習慣上的關聯度。

一個值得關注的真實案例發生在2024年底:某公司為其智能家居產品線提交了一件包含智能音箱、遙控器和電源適配器的合案申請。初審階段被駁回,理由是三者雖同屬電子設備,但用途和使用場景差異較大,不符合“成套使用”要求。該公司隨后調整策略,將音箱與遙控器作為一套重新提交(二者在用戶操作中存在強關聯),而將電源適配器單獨申請,最終獲得授權。這一案例凸顯了實務中對“成套性”判斷的嚴格性,也說明企業在規劃合案申請時,必須基于真實使用場景而非主觀設計風格進行判斷。此外,2025年審查指南還特別指出,即使多個產品外觀高度相似,若不屬于同一類別(如燈具與家具),仍不能合案申請。

為幫助申請人更科學地決策是否采用合案申請策略,以下八點實務要點值得重點關注:

  • 1. 嚴格對照《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確認產品是否屬于同一小類,避免僅憑行業常識判斷類別。
  • 2. 分析產品在終端市場是否以套裝形式銷售,是否有統一包裝、統一品牌標識及聯合使用說明。
  • 3. 評估各設計單元在功能上是否存在協同關系,例如鍵盤與鼠標雖可單獨使用,但在辦公場景中常配套出現。
  • 4. 避免將僅因設計風格統一(如均采用極簡主義)但無實際使用關聯的產品強行合案。
  • 5. 在提交前進行內部模擬審查,邀請法務或代理機構對“成套性”進行獨立評估。
  • 6. 注意合案申請一旦被駁回,拆分重新提交可能導致優先權日喪失,影響新穎性判斷。
  • 7. 對于系列產品(如不同尺寸的杯子),若非成套使用,建議采用“相似設計”方式在同一申請中包含多項設計,而非合案。
  • 8. 2025年起,電子類產品合案審查趨嚴,尤其對配件與主機的關聯性要求更高,需提供用戶操作流程圖等佐證材料。

綜上所述,外觀專利合案申請并非簡單的“打包提交”,而是一項需要綜合法律、市場與技術因素的專業決策。它在降低申請成本、提升授權效率方面確有優勢,但前提是嚴格符合法定條件。隨著2025年審查標準的進一步明確,企業更應摒棄“為合而合”的誤區,轉而建立基于產品實際使用邏輯的專利布局思維。未來,隨著智能硬件、家居集成等領域的快速發展,合案申請的應用場景將更加復雜,唯有深入理解規則本質,方能在知識產權競爭中占據主動。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湘應企業服務有限公司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湘應企服為企業提供:政策解讀→企業評測→組織指導→短板補足→難題攻關→材料匯編→申報跟進→續展提醒等一站式企業咨詢服務。
本文鏈接:http://www.uekitaka-mc.com/article/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