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制造業與消費市場深度融合的背景下,產品外觀已成為企業差異化競爭的核心要素之一。然而,許多中小企業在拓展東南亞市場時,往往忽視了對產品外觀的法律保護,導致仿冒品泛濫、市場份額被侵蝕。以某中國智能家居設備制造商為例,其在2024年進入馬來西亞市場后,因未及時申請外觀專利,僅三個月內便出現十余款高度相似的競品,最終不得不通過復雜且成本高昂的不正當競爭訴訟維權。這一案例凸顯了提前布局外觀專利的重要性。那么,在2025年,企業應如何高效、穩妥地完成馬來西亞外觀專利申請?

馬來西亞的外觀設計保護制度由《2019年工業設計法》(Industrial Designs Act 2019)確立,并于2022年全面實施新審查機制。與舊制度相比,現行體系引入了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相結合的模式,顯著提升了授權門檻。申請人需提交清晰的視圖(通常包括六面正投影視圖及立體圖),并確保設計具有新穎性和獨特性。值得注意的是,馬來西亞采用“首次公開即喪失新穎性”的嚴格標準——若設計在申請日前已在任何國家公開展示、銷售或出版,即便僅限于社交媒體發布,也可能導致申請被駁回。因此,企業在產品上市前完成申請至關重要。此外,2025年起,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MyIPO)進一步優化電子申請系統,支持多語言文件上傳,但所有非馬來語或英語文件仍需附官方認可的翻譯件。

從實務操作角度看,馬來西亞外觀專利申請流程可分為五個關鍵階段:準備階段、提交階段、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及授權公告。準備階段需重點確認設計是否屬于可保護客體(如純功能性設計不受保護),并進行全球現有設計檢索;提交階段需注意優先權主張的12個月窗口期;形式審查通常在2–4周內完成,主要核查文件完整性;實質審查則可能耗時6–12個月,期間審查員可能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OA),要求澄清設計特征或修改視圖。某東南亞電動滑板車品牌曾因視圖中包含背景元素被認定為“非純粹設計表達”,經三次補正后才獲授權,凸顯細節處理的重要性。此外,馬來西亞不允許多項設計合并申請,每件申請僅能涵蓋單一設計,這與部分東盟國家政策存在差異,需特別注意。

綜上所述,馬來西亞作為東盟重要經濟體,其外觀專利制度雖日趨完善,但對企業合規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為有效規避風險、提升授權效率,建議企業采取以下策略:一是建立“上市即申請”機制,將知識產權布局納入產品開發流程;二是委托具備本地執業資質的代理機構處理審查溝通;三是定期監控MyIPO公告,及時發現潛在侵權行為。隨著2025年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知識產權條款的深化實施,馬來西亞外觀專利的跨境保護價值將進一步提升。企業唯有將外觀設計視為戰略資產,方能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構筑堅實護城河。

  • 馬來西亞自2022年起實施工業設計實質審查制度,授權標準顯著提高
  • 設計在申請日前任何形式的公開(含社交媒體)均可能導致新穎性喪失
  • 申請必須提交完整六面視圖及立體圖,圖像質量與表達方式直接影響審查結果
  • 每件申請僅限單一設計,不可合并多項設計,區別于部分鄰國做法
  • 優先權主張須在首次申請后12個月內提出,逾期無效
  • 非英語/馬來語文件需附官方認可翻譯件,否則視為未提交
  • 實質審查周期通常為6–12個月,期間可能需多次補正
  • RCEP框架下,馬來西亞外觀專利在區域內的維權協同效應日益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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